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 113 年 8 月 20 日懷海字第 1130801 號函辦理。
二、針對家境清寒無力繳交學費之學生給予補助,請貴校協助辦理。計畫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公立國小、國中無力負擔學費之學生。(不含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申請者須附上清寒證明。
(二)請貴校提供 20 個名額,亦可依學生需求而增加名額。
(三)請貴校協助填寫資料(如附件):
1.推薦表(家庭狀況)。
2.補助清冊。
3.註冊三聯單(正本)。
4.清寒證明(里長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
(四)申請截止日: 113 年 10 月 15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