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22 日臺教社(三)字第 1100053322 號函暨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揚本市對社會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鼓勵本市市民與團體踴躍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共同建構終身學習社會,特舉辦本評選活動,本年度表揚獎項包含終身奉獻獎、團體獎及個人獎。
三、推薦程序:
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及本局所轄之社區大學,或於本市所屬學校及本局所轄之推展社會教育團體服務之個人,向本局申請推薦。
設籍本市非屬本局主管之個人及團體,依所屬行政層級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申請推薦,再行由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核章後,將資料寄至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
請貴單位參考旨揭計畫及附件表格辦理推薦事宜,推薦資料表及相關附件請以電子檔登打,並以 A4 紙張列印,另請將電子檔存至光碟 1 份(照片請附 6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併同推薦者資料一式 5 份,於 110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36 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收),電話:(02)22127008 ,郵寄後 2 天請再以電話確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本局將籌組評選小組選拔獲獎個人及團體,預定於 110 年 7 月 26 日前公告獲選名單,並於 110 年 9 月 25 日辦理表揚典禮,另將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五、本案計畫、推薦表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電子檔可同時於本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