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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資訊 研發組長 - 教師專區 | 2022-03-22 | 點閱數: 371

培訓對象(參與者應滿足下列應備資格 4 項中之 1 項,並參酌參與者之其他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擇優錄取):

1.已取得教育部國教署或各縣市政府開設之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教師認證。

2.正參與教育部國教署或各縣市政府辦理之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教師培訓者。

3.領有手語翻譯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曾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

4.以上述第 3 、 4 項應備資格參與者,仍須取得教育部國教署或各縣市政府開設之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教師認證,方得擔任手語課程教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