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日期及辦理方式: 111 年 10 月至 112 年 3 月,採實體辦理。
研習對象
1.自由參加:本市任教語文領域(國文、英語)或特殊需求領域(學習策略、社會技巧)之特教教師。
2.如報名人數未滿 20 人,薦派參加:
國中:任教本市國中資源班語文領域(國文、英語)之初任教師(正式教師年資 1 至 3 年)。
國小:任教本市國小資源班語文領域(國文、英語)之第 3 年初任教師(正式教師年資第 3 年)。
*曾參加 109-110 學年度語文工作坊、 111 學年度已錄取迷你數學工作坊或 26 期心評人員培訓研習者,可免予薦派。
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於 111 年 10 月 7 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 https ://special.moe.gov.tw )/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工作坊全程參加者:請於「工作坊全程報名處」報名,以利審核。錄取教師請於 10/15 (六)攜帶本學年度教師課表、學校行事曆,以利當日分組、觀課日期選擇。
場次 2-3 、場次 6-10 開放單場報名。
單場參加者,請自行選擇場次報名。
參與小組交互到校觀課: 本局同意教學者授課當日公假派代半日,觀課教師視路程核予公假派代半日至一日 2 次;若欲再參與其他場次觀課討論,核予公假(課務自理)登記出席,至多以 2 次為限。 小組交互觀課前,核予小組成員共同備課時間公假(課務自理)出席,至多以 2 次為限。 為促進普通班教師觀察、了解學生於資源班之學習狀況,並與資源班教師進行教學討論與互動,於工作坊辦理小組到校觀課時,鼓勵邀請當節課學生之導師或任課教師完整參與觀課、議課,並核予公假派代半日。 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請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