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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新北市政府 113 年 6 月 7 日新北府消減字第 1131111977 號及新北府消減字第 1131111925 號函辦理。
- 為培訓本轄防災士專業人才,並建立培訓人員正確防災觀念及防救災技能,以具備平時指導社區強化防災意識、災時自救並救人能力,特規劃辦理旨揭課程,分兩班制(A 班及 B 班)方式授課,預計培訓 100 名學員,辦理期程及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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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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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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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因應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規定地方政府自辦培訓人數及對象,需為戶籍所在地為本市、居住本市市民或本府所屬員工,有意願參訓者,請於上述期限內報名(詳如計畫),本次培訓並未收取任何費用,請確認參訓皆可全程參與 2 日課程及接受防災士培訓成果測驗(包含學科及術科測驗)。
- 本次培訓場地為慈濟園區內嚴禁煙、酒、檳榔,飲食以素食為主,如需抽菸請至園區外,本次提供培訓用餐為素食,並請自行攜帶餐具及水杯。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核予參訓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 檢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新北市 113 年第 65-66 期防災士培訓計畫書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