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說明: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徵件類別為「書法、水墨、繪畫、水彩及版畫類」;報名方式調整為線上與紙本報名雙軌制,各類組評審分為兩階段,初選以作品數位影像檔進行,決選以作品原件進行。
三、校內收件日期自 110 年 4 月 19 日(一)至 5 月 12 日(三)止;得獎作品於 110 年 9 月 3 日(五)至 9 月 22 日(三)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
簡章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