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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教學組長 - 親師生訊息 | 2021-07-28 | 點閱數: 431

新北市「110 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 5 次甄選簡章」,自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20 日受理報名。

說明:

旨案計畫目的係為落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所定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族語復振工作,本次甄聘 6 名推廣人員,其服務地點及語言別如下: 服務地點:本市板橋區、三峽區、中和區、淡水區、鶯歌區及林口區等公所。 進用語言別分別為阿美族 1 名、泰雅族 1 名、卑南族 1 名、太魯閣族 1 名、布農族 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