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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生活教育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1-07-29 | 點閱數: 968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