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自 102 年起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 18 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確保學習扶助品質。
1.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參加對象及人數:以 200 人為限,國語領域 60 人、數學領域 110 人,英語領域 30 人,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本市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
學校班級數 60 班以下,請至少薦派 1 位參加; 60 班以上,請至少薦派 2 位參加。 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2.辦理日期: 111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8 日(星期二)、 9 日(星期三),共 3 天。
3.辦理地點:本次研習以線上會議室方式辦理。
4.報名事項:
報名方式:請至北新國小首頁「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 18 小時認證研習專區」填寫表單方式報名,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
聯絡人:北新國小輔導處王依婷組長,電話:(02)29189300 分機 674 。
5.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 18 小時研習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