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2 月 14 日新北府衛疾字第 1110248715 號函辦理。
二、春節檢疫專案自 110 年 12 月 14 日起實施,包括方案 A ( 14+0+7 )、方案 B ( 10+4+7 )及方案 C ( 7+7+7 ),提供國人依其需求及所具備之條件擇定,經評估整體執行情形,實施期間延長至本年 2 月 28 日(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計算)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原專案規定。
三、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 https://www.cdc.gov.tw )/COVID-19 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