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9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0095466 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7 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三、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辦理旨揭計畫,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以協助宣導。
四、教育部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包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家長,每類人員至多 10 名,計 40 名。 研習時間: 111 年 11 月 5 日(星期六)至 11 月 6 日(星期日)。 研習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 135 號)。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7 日下午 5 時 30 分,請至系統報名: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TvpbV_zAKx1uun_AkMVVvjhDgZa0sTt7ctFxSemLujezAdQ/viewform 。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或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 14 小時(以當日簽到退表為憑)。遲到早退超過 30 分鐘,視同無完整參與該次研習。 注意事項: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經培訓完成且獲納入人才庫者,未來將應公務機關或各單位邀約,進行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
五、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曾小姐(04)22183712 ;許小姐(04)22183915 。 六、檢附「教育部 111-112 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 1 場次研習實施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