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 113 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資賦優異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
實施對象:入學時年滿 5 歲,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生相當,設籍本市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 1 人共同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實施方式:分為初選評量(團體測驗)及複選評量(個別測驗) 2 階段。
重要期程:
就學安置:通過鑑定者,核給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得至學區學校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倘學區學校為經本府教育局核定之 113 學年度額滿學校,需依額滿學校登記期程辦理登記。
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於 113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晚上 6 時 30 分於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youtube 頻道(https://www.youtube.com/@user-tb5eo5el9t)線上說明影片首播
詳請見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