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9 年 7 月 3 日師大社教字第 1091016419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及教學品質,致力於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增進各類課程教學質量,促進樂齡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爰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三、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惠請文化局轉知博物館、圖書館參加;惠請社會局轉知長青學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參加。
四、本計畫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
五、 109 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9 年 7 月 30 日止。
(二)第一階段評選: 109 年 8 月 31 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三)第二階段評選: 109 年 9 月底。
(四)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六、隨文檢附評選計畫書 1 份。
七、活動聯絡人: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助理,電話: 02-77493807 , E-mail : ntnu19@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