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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活動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4-05-03 | 點閱數: 155
  • 依據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11-114 年)辦理。
  • 本局為透過初階能源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推展本市能源教育政策及教學活動,並透過工作坊辦理建立本市能源教育教師人才庫,以發展能源教育教學示例及規劃進階師資培育課程之參考依據。
  • 能源教育初階種子教師工作坊(北新國小場)辦理說明如下:
  • 辦理時間:預計於 113 年 5 月 16 日 (星期四)、 17 日(星期五)辦理 1 場次。
  • 參與對象:
  • 參與實體對象:本市教師有意進行能源教育素養增能並取得能源教師初階認證者,可列環境教育 4 小時研習,計 40 人。
  • 參與線上對象:本市教師有意進行能源教育素養增能者,可列環境教育 4 小時研習,計 100 人。
  • 本案共計辦理初階 3 場、進階 1 場,建議參與對象為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報名佳林國民中學場及北新國民小學場,國民中學能源教育相關科目、領域及高中職教師建議報名樟樹國際實創高級中等學校場。
  • 實施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 8 號)西華樓二樓會議室(三)。
  • 報名方式: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 採網路報名,於本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登錄報名。實體研習關鍵字(研習名稱):「能源師培北新國小實體研習」;線上增能關鍵字(研習名稱):「能源師培北新國小線上研習」。
      • 參與實體認證研習名額額滿即止,本研習因課程準備因素,現場報名依報名順序遞補缺席名額,額滿後未遞補上教師以參與能源教育素養增能採計,列環境教育 4 小時研習。
      • 參與線上能源教育素養增能研習教師,可現場報名。
    • 參與研習教師需辦理推廣或分享活動成果,後續將分享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方能取得初階認證,並以初階認證做為報名進階及申請參與校內能源教育社群依據,相關權利義務說明詳如實施計畫。
    • 本局同意參與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課務排代),考量後續能源教育社群申請與成立,能源教育中心學校及夥伴學校可推派 4-6 名教師公假登記(課務排代)參與,研習活動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2 名公假登記(課務排代),其餘工作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