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 113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113 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 3 年級至高中 3 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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