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 109 年 8 月 27 日懷海字第 1090801 號函辦理。
二、針對家境清寒無力繳交學費之學生給予補助。計畫說明如下: 補助對象:公立國小、國中無力負擔學費之學生。(不含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申請者須附上清寒證明。填寫資料: 推薦表(家庭狀況)(附件 1 ) 家長簽收收據(請家長親自簽名及蓋章)(附件 2 ) 註冊三聯單(正本) 清寒證明(里長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截止日: 109 年 9 月 25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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