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 據:特殊教育法第 46 條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宣導特殊教育理念,提供資優學生及其家長不同的生涯發展樣貌拓展視野。
二、透過講座增進親師生對話與交流,適性揚才,培育創新卓越人才。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秀山國小)、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小學
肆、親職講座時間、地點及內容:詳見附件
伍、 參加對象: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民眾、學生、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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