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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研發組長 - 教師專區 | 2021-03-11 | 點閱數: 717

計畫宗旨: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教師人才培育為宗旨,以學校為拓展核心,並擴及校園周邊環境的合作,連結美感教學、藝術活動、社區社群合作三大面向。

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含實驗學校)。

補助原則: 每案教育部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 20 萬元(經常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須依據「教育部補助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依財力級次配合自籌款。

徵選方式:以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口頭簡報)兩階段徵選,初審通過之案件將由該校承辦人聯繫複審時間。

辦理時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止。

審查時間: 110 年 5 月 1 日至 110 年 5 月 31 日。

錄選公告: 11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