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1.原 109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2.有意願學校主動自薦者。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者。
二、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應執行任務如下(詳計畫書):
1.參加初階、進階、高階專業培訓、亮點工作坊及期中工作會議。
2.邀請諮詢委員到校輔導。完成書面教學案例或影片。
3.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邀請各校觀摩。 進行成效評估(教師及學生問卷施測)。
4.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三、參與本計畫學校類型經費補助如下:
1.深耕學校: 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 帶領 1 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 3 萬元。
2.夥伴學校:每校補助 5 萬元。
四、旨案遴選程序詳見計畫書說明,請貴校於 11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前完成下列事項:
1.填寫「計畫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附件 1)及本市「申請深耕學校彙整表」(附件 2),並逐級核章。
2.計畫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1 份逕寄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政大樓 710 室(地址: 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3.計畫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1 份及本市「申請深耕學校彙整表」1 份寄至本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王永成先生收(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B1),並將上開 PDF 檔寄至 aa0144@ntpc.gov.tw 信箱,俾利後續計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