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10 年 5 月 3 日起將開放實施計畫第 1 類至第 3 類同住者接種 COVID-19 疫苗,符合資格之教職員可申請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
第一類人員為醫事人員
第二類人員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第三類人員為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國籍航空機組員、防疫車隊駕駛、港埠 CIQS 以外之第一線作業人員 、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
若有同住者為上列人員,可申請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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