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
1.「110 至 111 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學校教師個人或教學團隊。
2.前項教學團隊,指同校編制內現任教師 (含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 )、主任及校長,每團隊至多 4 人。
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止。
徵件組別、初選及參加資格:
1.徵件組別分為「自主學習組」、「PBL 學習組」及「新科技組」等 3 組,每位教師每組限報名 1 件。
2.「自主學習組」由本局經初選後至多推薦國小 14 件、國中 6 件,「PBL 學習組」及「新科技組」無推薦件數限制。
3.除新科技組外,報名「自主學習組」及「PBL 學習組」之每位教師均須已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和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共 6 小時之研習。
繳交資料與方式 繳交資料:「
1.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教案」及「課程影片」等各 1 份。
2.請將電子檔上傳至以下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__98VG0SulmPE0QWUyRvbjpPfFPGcRm?usp=sha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