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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組長 - 教師專區 | 2022-05-03 | 點閱數: 443

一、本案辦理流程順序說明如下:

1.說明共識營報名:請於 11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前線上(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STzpkaKgLUbn1nQhJQ9d2_fxAh3BfzlFkPeJHKHepBChlWg/viewform?usp=sf_link )。填寫目標主題、研究召集人、研究團隊資訊及聯絡方式等資料。

2.共識營:預定於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前依申請結果辦理,內容包含說明教育局可提供之相關資訊、目標主題相關方案執行現況與細節及重要性等,並由業務承辦人與參與人員對話討論,以供構思研究計畫內涵。

3.計畫撰寫與收件:請於 111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前將研究實施計畫經單位主管核章掃描檔及相關證明文件以 E-mail 寄予主辦單位承辦人信箱( ag0462@ntpc.edu.tw )安排審查。

4.審查與核定:本局預定於 111 年 9 月通知審查結果並核定補助。

二、補(協)助項目:

1.經費補助及核銷:本計畫之經費以補助研究人員所屬機關為原則,同機關(本局除外)至多核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0 萬元整。

2.個人行動研究及碩士研究論文補助 2 萬元。

3.博士研究論文補助 3 萬元整。

4.行政協助:本局依所核定研究計畫提供必要數據及資料,於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情況下,得邀請研究團隊入校蒐集所需資訊,並請其仍須遵守個資法等相關規定。

5.其他:本局得視各研究計畫運作狀況召開研討會議,彈性調整補助資源,俾利各項研究案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