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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 112 學年度本市辦理「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 18 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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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 自 102 年起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 18 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確保學習扶助品質。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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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對象及人數:以 200 人為限,國語領域 60 人、數學領域 110 人,英語領域 30 人,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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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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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 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 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
- 學校班級數 60 班以下,請至少薦派 1 位參加; 60 班以上,請至少薦派 2 位參加。
- 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 辦理日期: 113 年 1 月 29 日、 30 日、 31 日(星期一至三),共 3 天。
- 辦理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 報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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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以附件 google 表單方式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 聯絡人:北新國小輔導處黃敏淳組長,電話:(02)29189300 分機 674 。
- 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 20 小時研習證書。
- 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及講師公假方式辦理;參加人員若為校內代理教師同意公假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