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
- 時間:自 113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每場次含說觀議課共計半天。
- 地點:各專任輔導員(以下簡稱專輔)原服務學校或各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場次:國小組 13 場次、國中組 12 場次,共計 25 場次。
- 研習對象:
-
- 該輔導小組兼任輔導員至少 3 名。
- 薦派專輔原服務學校或召集學校與公開課課程相關領域/議題教師。
- 新北市所屬各校相關領域教師。
- 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報名,考量公開授課場地限制,每場 20 名為限,額滿為止(結合分區輔導者依分區輔導公文辦理)。
- 本局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假(課務派代),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