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 5 年」,本市以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人員為對象,利用新北市自然資源場域、特色學校之環境教育推動經驗分享、相關環境教育知能的交流等,辦理旨揭研習,使其將增能課程中的專業知識帶回學校、有效落實推廣環境教育。
研習時間: 109 年 2 月 4-5 日。
研習地點:新北市蘆洲區忠義國民小學(新北市蘆洲區光榮路 99 號)。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或學校現職環境教育指定人員以及 其他各縣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自 110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止,請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報名(網址: https://tinyurl.com/y83vo8zs)。至多錄取 70 人、每校至多錄取 1 人,錄取人員將另行以 E-mail 通知及公告於教師研習系統;不接受現場報名。
錄取原則:新北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優先錄取,每校限 1 人。
其他說明: 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按節查核出席情形、依簽到表核計研習時數。 為減少資源消耗、實踐健康環保生活,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及資料袋。本研習提供中午餐盒。 上課期間請以共乘方式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研習地點,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
本局同意研習當日依實核予公假(課務自理)或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