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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政令宣導 生活教育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5-15 | 點閱數: 964
兒少保護宣導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_h6YusvNcUxFqCchfmgQQMllXli0q6w/view 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
防疫訊息 輔導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5-07 | 點閱數: 1098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9 月 4 月 27 日新北衛心字第 1090741159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協助民眾穩定心情,正向面對疫情,特彙集疫情心理健康資訊,請貴校多加使用: 「疫情心理健康」專區:提供防疫相關資訊及心理健康資源(網址: 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52615-107.html)。 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編製分眾(如專業人士、兒童、老人)衛教資源,並製作 4 種不同語言版本(中/英/印尼/越南文),(網址: 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pstunt/3)。 「防疫大作戰」心理健康... 觀看完整文章
防疫訊息 親職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5-04 | 點閱數: 1088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9 年 4 月 30 日新北社區字第 1090779361 號函辦理。 二、本市各機關所屬志願服務團隊為配合「超前部署」新冠肺炎防疫政策,自本(109)年 2 月 26 日成立防疫志工隊迄今,已召募 106 個團隊、 2,328 名志工協助防疫工作,累積投入近 6 萬人次,服務時數逾 11 萬 8,000 小時。 三、為感謝本市志工於防疫期間持續投入服務,並向社會大眾宣傳服務成果,藉以號召更多熱心民眾加入志願服務行列,本府社會局局製作「新北防疫志工-我們一直都在」宣傳影片,敬請貴單位於所屬資訊公開平台協助宣傳。 四、前揭影片已於本(109)年 4 月 28 日上傳於「新北好日子愛心大平台臉書粉絲專頁」(網... 觀看完整文章
防疫訊息 輔導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5-01 | 點閱數: 1385
「疫情心理健康」專區提供疫情相關資訊及心理健康資源 (網址: 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52615-107.html ),供民眾查詢運用。
防疫訊息 輔導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4-29 | 點閱數: 1148
109 年度學校社工師實物銀行「疫起走過這時節」家庭經濟扶助申請說明 一、補助對象: 1.因疫情致家庭照顧者工作有所變動,影響日常生活之學生及其家庭(例如:停薪、待薪)。 2.因疫情致家庭照顧者無法持續提供照顧或照顧狀態有所變化者(例如:住院、居家隔離/檢疫等)。 二、補助方式: 1.申請:家長提出申請或導師發現--導師與輔導處聯繫,轉發問卷,並口頭詢問了解現況--                   導師協助填寫申請單--學校及學校社工師進行評估與審... 觀看完整文章
防疫訊息 生活教育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4-22 | 點閱數: 1030
轉知公文訊息: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所屬學校學生於暑假期間應避免出國   說明: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國內目前累計確診病例達 4 百多例,全球確定病例數突破 2 百萬,各國已加強邊境管制及限制人員移動等措施。考量全球疫情嚴峻,為保護學生 健康,本市所屬學校學生於暑假期間應避免出國,並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加強手部及呼吸道衛生等個人防護措施。
政令宣導 生活教育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4-16 | 點閱數: 859
「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 https://compete.law.moj.gov.tw/lawstudy/ 另轉知公文內容,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疫措施,應減少大型活動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原訂於 109 年 8 月舉辦之「第 13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停止辦理。
政令宣導 特教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4-07 | 點閱數: 1163
1. 依據 109 年 3 月 31 日新北府教特字第 1090531736 號函辦理。 2. 受理對象: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 3. 審查標準:依「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20 條,審查原則及採認獎項詳見附件三 ,由本府鑑輔會綜合研判之。 4. 通過鑑定之學生核發「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資格證明書」,並依需求提供校內資訊資優教育方案(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5. 辦理期程及其他事項詳如本案實施計畫及附件。.
防疫訊息 事務組長 - 政令宣導 | 2020-03-18 | 點閱數: 1279
依據新北市政府新北教體衛字第 1090439774 號函說明二: 「校園室內場地請統一暫停對外開放,如室內場地已出租,請逕依雙方原簽訂之場地租借契約內容辦理停止或延後租借事宜;如契約內未訂相關條款,請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進行未盡事宜協議,俾利配合本市防疫政策;惟政府單位(如考選部國家考試需求)借用部分,考量配合國家政策,此類室內場地借用,不在此限。」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