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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133735C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預計召募及培訓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人員計 30 名(報名表如計畫附件),請尚未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員需先行至「臺北 E 大」完成線上志工基礎訓練,並於 109 年 8 月 30 日前將報名表寄送本局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AK3605@ntpc.gov.tw )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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