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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年全國身心障礙者體適能活動營(台南場次)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9 月 23 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90032000A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活動日期: 109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六)至 10 月 25 日(星期日)。

活動地點:虹韻文創中心(台南市南區新忠路 14 號)。

參加對象: 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障礙證明者(視障、聽障、智障、肢障)或持有教育部特鑑輔證明者;未滿 18 歲參加者需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寫同意書。 一位身心障礙者經申請評估可有一位陪同人員(直系親屬-父母或監護人)。

三、本案相關資訊詳附件,未盡事宜請洽該會承辦人張國瑋,聯絡電話:(06)264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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