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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

  • 依據本市 113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參加對象:每校至多 1 名,依下列順序入取。
      • 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 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含人事和會計等職員)。
    • 入取人數:新北市公私立學校薦派符合參加資格之人員預計錄取 120 人。
    • 研習時間: 113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共三天。
    • 研習地點: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188 巷 56 號)。
    • 報名方式:
      • 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逕自上網 https://forms.gle/NctbSWbhZczYSiim7 填寫報名表單報名。
      • 錄取名單於 113 年 9 月 23 日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 本案聯絡人:
        • 中山國中林信誌主任,(02)22508250 分機 310 。
        • 教育局特教科薛秀玉輔導員,(02)29603456 分機 2634 。
    • 注意事項:
      • 需「全程」參與初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並將函文學校回復說明缺曠課原因)。
      • 完成初階培訓課程(23 小時)及通過評量者核發 23 小時研習時數;未完成課程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
      • 上課期間,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 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
      • 新北市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 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 2 天前告知教育局承辦人。
      • 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
    • 本次課程不提供紙本法規資料,請學員課前自行於法務部法規資料庫下載並攜帶【1.性別平等教育法(含施行細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2.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含施行細則)、 3.性騷擾防治法(含施行細則)、 4.性騷擾防治準則、 5.刑法第 10 條及第 16 章妨害性自主罪章、 6.教師法、 7.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8.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以利與會討論。課程內容屬案例研討部分,應遵守保密原則。
    • 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高階)請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資料/友善校園資源網下載( 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3338eea68717f3fe ),若有資料異動請填寫調整申請單(附件 2 ),並 Email 核章掃描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AA5591@ntpc.gov.tw ,以利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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