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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

  1. 參加資格:
    1. 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資格者(含本市、外縣市或部級資格)。
    2. 已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結業之相關人員(108-111 年取得證明者, 108 年以前需重新補訓)。
  2. 錄取人數:新北市公私立學校薦派符合參加資格之人員預計錄取 42 人。
  3. 研習時間: 11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 11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 111 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一),共三天。
  4. 研習地點:新北市天生國小 3 樓愛閱館(新北市淡水區淡海路 72 巷 26 號)。
  5.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請逕自掃描報名 QR code 或上網(https://forms.gle/W28ypZxbUkVXnSwG7)填寫報名表單報名,並上傳核章版報名表與相關資格、研習證明。
  6. 本次研習為新制高階培訓課程,錄取名單於 111 年 10 月 12 日前公告於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不另個別通知(https://esa.ntpc.edu.tw/jsp/c_announce/parent/eduannouncelist2_all.jsp?schno=019999&annlib=workflow)。
  7. 本案聯絡人:天生國小戴主任佳君,電話(02)28052695 分機 820 ;教育局特教科林輝泉輔導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83 。
  8. 注意事項: 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全程參與者核予 23 小時研習時數,未完成課程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 本次研習課程 C1-C9 ,合計 9 堂課,每堂課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以課程名稱計)不計時數。
  9. 本次研習請自備筆電、延長線。 全程參與及通過評量者核發結業證書。 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10. 因應疫情,請與會人員自行配帶口罩及配合承辦單位相關防疫措施。
  11. 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環保杯。
  12. 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前 1 周前告知教育局承辦人。
  13. 相關資訊請詳閱計畫。
  14. 若因疫情調整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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