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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2學年代間教育-「島嶼的集體記憶」課程實踐研習計畫」

壹、 依據: 家庭教育法 第 12 條 。

貳、 計畫目標
一、 鼓勵各級學校推動代間教育課程 。
二、 推廣 「 島嶼的集體記憶 」 在代間教育課 的實踐經驗 。
三、 鼓勵各級學校成立家庭教育議題教師專業社群 。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二、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中和國中中和區興南路 2 段 3 巷 17 號 。

肆、 辦理 方式
一、 參與對象
(一) 受本府家庭教育中心補助辦理「 112 學年家庭教育議題教師專業社群」之學校:請薦派該社群相關成員 1 2 名教師參與 。
(二) 其餘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各校至多可報名 2 位。
二、 日 期 1 13 年 6 月 19 日 星期三 下 午 13:30 -1 7 :30 。
三、 地點 中和國中 自強樓二樓 視聽教室 。
四、 報名方式: 自 113 年 5 月 20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至校務行政系統薦派報名,名額 100 名,額滿為止。
五、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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