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96
:::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133735C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預計召募及培訓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人員計 30 名(報名表如計畫附件),請各校鼓勵所屬人員參加,倘未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員須先行至「臺北 E 大」完成線上志工基礎訓練,並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將報名表寄送本局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AL5067@ntpc.gov.tw )彙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