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 112 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獎勵資格審查
有意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教師,請於 112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前依本計畫,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附件,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小教科張宗文輔導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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