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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遴選113年兒童及少年代表作業

  1. 、依據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112 年 6 月 14 日新北社兒字第 1121133729 號函辦理。
  2. 本兒童及少年遴選資格及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 設籍、實際居住或就讀本市學校之年滿 11 歲以上未滿 18 歲中華民國國民,對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有興趣或關心,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或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者為優先。
    2. 報名方式請填妥遴選報名表,該表之項目一「候選人報名表」為必填,項目二「推薦具體說明」為推薦單位填寫,若為自行投遞報名,本推薦表亦可邀請親朋好友、社團幹部等人填列,並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影本,以 A4 規格紙張裝訂整齊,寄送至本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4 樓)。
    3. 相關計畫書及報名表等電子檔案,可逕至社會局網站首頁(網址: http://www.sw.ntpc.gov.tw/)點選「一般公告」下載使用,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4. 另遴選方式先初審書面資料,若符合資格者預計於一週後,以函文方式通知面試時間,將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 20 至 30 名,正取者後續應參與辦理之共識培力訓練、列席相關會議討論等公共事務活動。
    5. 遴選原則:兒少代表遴選兼顧年齡、性別、族群及區域分布之平衡及公平、公開等原則;並保障特殊身分兒少優先(如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安置機構兒少及經濟弱勢等),請各級學校踴躍推薦特殊身分兒少或經濟弱勢之兒少,以利本府廣納各類兒少之經驗與意見,健全兒童暨少年福利與權益之保障。
  3. 倘有任何問題可逕洽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賴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5618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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