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96
:::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

  1. 依據本市 112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2. 參加資格:
    1. 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資格者(含本市、外縣市或部級資格)。
    2. 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專業人才庫人員。
    3. 已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結業之相關人員(112 年取得進階證明者)。
  3. 錄取人數:新北市公私立學校薦派符合參加資格之人員預計錄取 54 人。
  4. 研習時間: 112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11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 112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共三天。
  5. 研習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廣福國小 2 樓會議室(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 127 號)。
  6.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7 日下午 5 時止,請學校薦派之參訓人員逕自掃描報名 QR code 或上網(https://cc.emaker.tw/1121123)填寫報名表單報名,並上傳核章版報名表與相關資格、研習證明;研習資訊請參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友善校園資源網(https://friendly.tw/)。
    2. 本次研習為新制高階培訓課程,錄取名單於 112 年 11 月 13 日前公告於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不另個別通知。(https://esa.ntpc.edu.tw/jsp/c_announce/parent/eduannouncelist2_all.jsp?schno=019999&annlib=workflow)。
    3. 本案聯絡人:廣福國小謝主任明昇,電話(02)22626782 分機 500 , Email:gfes500@gfes.ntpc.edu.tw;教育局特教科林輝泉輔導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83 。
  7. 注意事項:
    1. 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全程參與者核予 23 小時研習時數,未完成課程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
    2. 本次研習課程 C1-C9 ,合計 9 堂課,每堂課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以課程名稱計)不計時數。
    3. 本次研習請自備筆電、延長線。
    4. 全程參與及通過評量者核發結業證書。
    5. 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6. 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環保杯。
    7. 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前 1 周前告知教育局承辦人。
  8. 相關資訊請詳閱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