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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店區公所為崇尚孝道、弘揚父愛,請踴躍推薦模範父親,俾利後續辦理遴選本市109年市級模範父親及區級模範父親代表表揚活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 109 年 4 月 9 日新北府社團字第 1090608103 號函辦理。
二、為期活動能加強表揚具有特殊事蹟、顛覆以往性別刻板印象且生命經驗豐富之父親,推薦人選應儘量符合教養子女有成、堅忍刻苦撫育子女及身心障礙子女、實踐倫理孝道、熱心公益等標準,避免推薦僅符合單項標準(如熱心公益,但缺少教養或撫育子女之功績)之對象。另建請踴躍舉薦照顧服務員、護理師、保育員、家管、特殊教育等類型之父親,已發揮社會示範作用,先予敘明。
三、候選人應由單位舉薦,請備齊候選人推薦書(含小傳,內容請務必生動、生活化,並以 600 字至 800 字為限)、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 2 吋半身照片 2 張、居家生活照片 3 張等資料(並請提供電子檔)。相關表單請逕於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址: http://www.sw.ntpc.gov.tw 首頁左側點選「福利專區」-「人民團體」-「新北市市級暨區級模範父母親代表遴選」項下載格式(上開資料均請提供 word 文件之電子檔,並 e-mail 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憑辦)。
四、請推薦單位於本( 109 )年 5 月 1 日(五)前薦送模範父親候選人(未曾當選為本市模範父親代表)相關資料予本所,俾利初審後報府彙辦。
五、本案倘有聯繫,請於上班時間逕洽本所社會人文課謝佳縈小姐,聯絡電話: 2911-2281 轉 1210 ,電子信箱: AK8958@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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