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77221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對象 COVID-19 疫苗接種作業,依據 111 年 6 月 10 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 4 次專家會議決議如下:
(一)考量目前國內處於 Omicron 變異株社區流行期間,建議滿 5 歲至 11 歲幼童應完成兩劑 COVID-19 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之風險。
(二)依據疫苗臨床試驗及各國疫苗安全性監測結果,滿 5 歲至 11 歲族群第 2 劑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通報率低於 12 歲以上族群,經考量國內疫情並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由原來間隔 12 週,調整為「建議兩劑間隔 4-8 週以上」。
(三)另基於目前尚無兒童族群以不同廠牌 COVID-19 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之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建議兒童族群以相同廠牌 COVID-19 疫苗完成兩劑接種,惟特殊情形(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三、本案學生 COVID-19 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訂於 111 年 6 月 22 日至 111 年 7 月 8 日完成,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校園集中接種對象:
1.莫德納:滿 6 歲至 11 歲學童(含附幼學生)基礎劑量每劑為 0.25mL 。
2.BNT :滿 5 歲至 11 歲學童(含附幼學生)基礎劑量每劑為 0.2mL 。
(二)現階段除兒童接種第 1 劑後出現不良反應情形可擇定不同廠牌疫苗接種外,其餘對象均採以相同廠牌接種;另曾確診學生請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 3 個月後再接種疫苗。
(三)請貴校依學生第 1 劑次種類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 5-17 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或「莫德納 COVID-19 疫苗 6-17 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附件 1 、 2 ,請學校自行印製),供家長有充分思考時間以評估決定是否同意子女接種。
(四)請提醒學生於接種當日攜帶健保卡及接種紀錄卡(小黃卡),考量 5 歲至 11 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學校指導學生填寫接種紀錄卡,並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
(五)請依「COVID-19 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附件 4),提醒家長接種疫苗後的反應,如學生持續發燒超過 48 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接種疫苗後 28 天內若出現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或心悸;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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