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09 年 4 月 30 日教研課字第 1091100679C 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與教育部補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計畫」,由本院組成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小組進行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工作。
三、續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綱修訂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總綱修訂草案,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
四、惟因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及避免集會群聚感染之規範,為避免總綱修訂草案公聽會引發群聚感染,確定取消實體公聽會,改以網路論壇方式辦理。
五、茲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於 109 年 4 月 18 日召開課發會(第四屆)第 2 次會議討論通過總綱修訂草案可進行網路論壇,以蒐集各界意見。
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之辦理方式如下:
1.辦理期程:預定於 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09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共 32 日,於網路上公布總綱修訂草案(標記版)、修正對照表、總綱修訂草案簡報影片及 Q&A 後,以線上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2.網址:自 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公布前述各項資料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第一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修訂草案」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歡迎各界參閱並提供修訂意見。
【校址】231319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