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 112 年 2 月 17 日新北社障字第 1120285515 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請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前函送候選人相關資料至衛生福利部。
三、檢附選拔要點,或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檢閱: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20&pid=1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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