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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第25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

說明: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 110 年 3 月 2 日新北社障字第 1100367314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請於本( 110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前函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供憑彙辦陳轉。

三、檢附本案選拔要點,或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檢閱: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20&pid=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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