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招募市內資優教師組成常態性專業成長團體,藉由輔導團運作提升資優班教師課程設計、教材編輯、評量實施之能力,以為本市資優學生設計符合學習需求之教學活動。
三、甄選條件及資格如下:
基本條件: 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者。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之情事者。 任教本市高中(職)及國中,持有甄選學科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含普通班、資優資源班),具備 1 年以上該領域實際教學經驗者。(英語科開放國小教師申請) 教學經驗豐富、具專業知能、對於創新教學及資優教育有熱忱者。
四、甄選科目: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生物科、物理科及化學科。
五、甄選方式分為兩階段: 申請報名:採書面資料審核,資料初選通過後,即以公文函知參加面試。 所需書面資料: 報名表(附件 1 ,需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 。 學校同意書(附件 2) 。 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連結網址如附件 1 )。 繳交資料截止日:請於 111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送達本市秀山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 2 號),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線上面談:教育理念及教案說明,合計 20 分鐘。 線上面試時間及網址:另行公告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網( https://gifted.ntpc.edu.tw/)。 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討論後,擇優錄取。
六、錄取團員聘期:聘期 1 年,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七、甄選結果將於 11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於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網(https://gifted.ntpc.edu.tw/)公告甄選結果,並函知所屬學校。
八、團員每週減授其基本鐘點節數 4 至 6 節,教師以協助 1 項「減課之校外行政」任務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需教師再協助第 2 項得予減課任務,需專簽同意後,減課節數方得併計。
九、本局每學年辦理輔導團教師績效考核,表現優異者得比照「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 17 項辦理。
【校址】231319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