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96
:::

新北市教育局辦理辦理「新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素養導向教學設計案例』徵選」,歡迎有興趣的教師組隊參加

一、依據本局 110 年 3 月 16 日新北教研資字第 1100423433 號函續辦。

二、為鼓勵教師積極因應十二年國教新課綱素養導向教學,研發素養導向教學活動設計,充實本市教學資源與品質,特辦理本計畫。

三、本案徵選計畫摘述如下:

1.徵選內容: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由教師個人或教師群以單領域或跨領域的方式進行符合素養導向教學精神之教學設計。

2.徵選組別:分國中組、國小組。 報名資格: 本市公私立國中小教師,依所屬教育階段,報名 1 件為限。 團隊完成之參賽作品,每件以不超過 4 人為限,得跨校參加。

3.收件日期及地點:

收件日期:至 110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中組:所有資料一式 3 份,寄至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 216 號【新北市立三和國民中學】,聯絡人:總團辦公室陳海明主任,聯絡電話:( 02 ) 2287-9890 分機 770 。

國小組:所有資料一式 3 份,寄至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 202 號【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聯絡人:教務處葉婷如老師,聯絡電話:( 02 ) 2942-0451 分機 5111 。

5.得獎公布日期: 110 年 6 月 30 日前,公布得獎名單於本市國教輔導團總網( http://ceag.ntpc.edu.tw )並發函通知。

6.評選方式: 本局聘請學科教學及教育專家組成委員會評審。

7.評分標準: 能依據核心素養內涵設定教學目標( 20%)。 教學活動能達成教學目標( 20%)。 教學活動能對應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 20%)。 評量方式多元適性,並能達成教學目標( 20%)。 教學設計內容完整,可行性高,適宜推廣( 20%)。

8.獎勵:

獎項:入選件數以國中組及國小組依作品水準分組評選出特優 1 件、優等 2 件、佳作 3 件及入選若干件,主辦單位得視投稿件數及作品水準調整部分獎項數量或從缺。每件得獎作品,每一位作者獲頒本局獎狀乙紙,獲獎團隊成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7 目,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 13 項第 4 款予以敘獎(特優比照第 1 名、優等比照第 2 名、佳作比照第 3 名;第 1 名有功人員 3 名,嘉獎 2 次;第 2 、 3 名有功人員 3 名,嘉獎 1 次)。 得獎作品作者須配合本局規劃擇期發表,並將作品上傳本市國教輔導團總網( http://ceag.ntpc.edu.tw ),供下載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