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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惠明盲校110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本校招生對象為全國各地區(含外島)領有視覺障礙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證明之學前、國民教育階段之學生。

二、本校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免繳學費、學雜費。

三、本校合作之育幼院協助提供優質住宿環境。

四、本校於 110 學年度增置高中部。

五、本校聯絡人:註冊組吳組長,電話 04-25661024 分機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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