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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歡迎校內符合資格的學生於111年4月1日前提出申請。

(一)申請學生須兼具下列兩項資格:

1.經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具資賦優異資格之在學學生。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申請通過本府鑑輔會鑑定 。

2.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 ),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須達該年級百分等級 85 以上,說明如下:

      (1)參照之成績以申請時之就讀學校及同一教育階段為準 。

      (2)無前一學期成績,以就讀學期現有定期評量成績為準 。

(二)適用科目:

國民教育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三)受理項目:

1、免修該科(學習領域)課程。

2、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3、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4、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5、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四)受理時間:即日起至 111/4/1(週五)中午 12 點,逾時不候。
(五)受理單位:中正國小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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