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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安全「故事繪本創作」及「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辦法

新北市政府辦理婦幼安全「故事繪本創作」及「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故事繪本創作: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國小海報創作:以 111 年 7 月起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 3 個組別。

上開兩項比賽作品,限由個人製作參賽且每人限投稿 1 件。

※作品主題及名稱:

主題: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名稱:兩項比賽作品名稱皆限 15 個字以內;作品簡介限 50 字以內。

※作品規格: 故事繪本創作: 內容僅限平面創作,創作媒材不拘,作品尺寸以 A4(21 公分 x 29.7 公分)為限,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惟內容不得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作品頁數須超過 10 頁以上,含封面、封底設計,總頁數不得超過 30 頁。 國小海報創作: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 54 公分×39 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

※評選規則: 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繪畫品質(30%)共 3 項目進行評分。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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