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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學年度普通班教師視障教育知能研習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9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三)13:30~17:00 。
三、參加對象
       鼓勵參加: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資源班教師及其他有興趣教師或家長。
四、請欲參加教師先向學校負責單位報名,經審核通過後由學校於 109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項目下報名。錄取結果請於 109 年 10 月 2 日(星期五)前逕至上述網址查閱,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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