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96
:::

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 111 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56261 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7 月 22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 02 ) 25965858 分機 468 ,電子信箱: s130710@cyc.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