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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9121日移署移字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2,000元不等。

欲申請者,請於 110 年 2 月 22 日前將相關資料擲交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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