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 113 年 1 月 3 日北市大進字第 1136000207 號函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依前揭辦法第 23 條之規定略以:「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執行秘書、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 180 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旨揭訓練課程招生尚有名額,上課日期如下:
(一)第 1 梯為 113 年 2 月 24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2 日,週六及週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二)第 2 梯為 113 年 4 月 13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週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6 時 30 分。 四、檢附臺北市立大學 113 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180 小時職前訓練第 1 梯及第 2 梯簡章各 1 份。
【校址】231319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