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96
:::

「110學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 :

 (一)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其戶籍資料註記為「原住民身分」,且家戶年所得總額在 40 萬元以下者。依本案要點規定,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二)國小原住民學生每人每學年得申領新臺幣(以下同) 2,000 元,國中原住民學生得申領 4,000 元。

 (三)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一、七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

 

欲申請此獎學金者,請於 9/22 前將相關資料擲交註冊組

:::